1)未經許可,在其制造或者銷售的產品、產品的包裝上標注他人的專利號;
2)未經許可,在廣告或者其他宣傳材料中使用他人的專利號,使人將所涉及的技術誤認為是他人的專利技術;
3)未經許可,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專利號,使人將合同涉及的技術誤認為是他人的專利技術;
4)偽造或者變造他人的專利證書、專利文件或者專利申請文件。